校园食品安全一直是学生和家长关注的焦点。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不断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和校外供餐管理,定期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时刻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多管齐下压实管理责任
今年以来,市教育局会同相关监管部门连续印发《韶关市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及供应商评价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意见的通知》《关于规范韶关市中小学营养配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提出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行业管理制度,严格校外供餐准入、监督、退出机制等;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员职责,健全完善陪餐制度、诉求制度。
“5个100%”守护师生盘中餐。通过开展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实现全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排查整治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集中用餐陪餐率达100%,全市校外供餐单位100%由县级教育部门组织招标,全市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全市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
精心谋划,上下联动。定期召开全市学校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交流各地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以及值得借鉴的经验做法。在市政府工作信息网公布各县市区各市直学校“校园餐”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及邮箱,畅通投诉渠道,保障师生家长监督权。组织全市校长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公示,层层压实责任。
层层宣传,提升实效。“校园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市教育局开展重点宣传活动80次,通过各类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公益广告进行宣传报道68次,宣传共覆盖近10万人次。我市各级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培训活动,培训校长、园长501名,培训学校食品安全总监190名,培训学校食品安全员,培训学校餐饮服务作业人员1008人,共组织专题培训班35个,发放培训材料970份,进一步提高韶关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水平,切实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防线。
强化监管排查问题
市教育局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全市各学校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对于存在问题的学校,限期完成整改。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教育、市场监管以及纪检部门共出动370人次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学校食堂689家,监督检查校外供餐单位19家,约谈单位11家,对发现的问题,原因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推动“校园餐”管理安全规范发展。不定期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抽查检查工作,加强与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建立共同研判、共同调度、共同督导机制,强化政策协同、工作协同、信息协同,凝聚专项整治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