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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就不还”到“马上还”

    发布时间:2025-08-19 16:48:16    来源:山西法治报     浏览:本月:

      欠债不还,执行亮剑。近日,晋中市榆社县人民法院雷霆出击,通过“教育疏导+拘留震慑”双管齐下,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杨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被依法拘留,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下,杨某迅速筹措资金履行全部还款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李某某与杨某借款合同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杨某向李某某偿还借款本金20余万元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杨某对生效法律文书漠然置之。李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杨某对执行法官的多次督促履行置若罔闻,不仅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更是通过拒接电话、隐匿行踪等方式抗拒执行,甚至嚣张扬言“就不还款,法院能把我怎样”。为维护司法权威、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果断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8月8日清晨,执行干警根据线索精准出击,依法将杨某拘传至法院。到案后,杨某仍以“正在和申请人协商处理”为由消极抵抗执行。执行法官当即宣读拘留决定书,并当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看到法院动真碰硬的坚定决心,杨某的心理防线瞬间崩塌。在强大的法律威严震慑下,他终于意识到“生效法律文书不是儿戏,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法官,我知道错了!我马上还钱!千万别拘留!”随后,杨某立即联系亲友紧急筹措案款,将剩余欠款一次性缴清,案件顺利执结。鉴于杨某已全部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其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本案中,法院坚持强制与教育并重。对于逃避抗拒执行的老赖,坚决采取罚款、拘留、追究拒执罪等措施;而对及时悔过并积极履行的被执行人,也会依法给予改正机会。

      此次行动是该院扎实推进执行工作的生动写照。法官严正告诫所有被执行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是不容推卸的法律义务;任何试图抗拒执行、规避责任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付出沉重代价。

    来源:山西法治报
    责任编辑:宗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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