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区域动态 > 正文

    财政部明确新能源汽车 政府采购比例不低于30%

    发布时间:2025-01-02 11:08:45    来源:城市金融报     浏览:本月:

      为加强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管理,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财政部办公厅2024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称,采购人应当加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

      早在2021年,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并明确要求,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党政机关示范作用,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在配套基础设施能够提供有效支撑的情况下,到2025年各省(区、市)在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汽车)比例不低于30%。

      本次《通知》提出,采购人应当加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性能等情况,结合实际使用需要,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通知》提出,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其中,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100%采购新能源汽车。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应当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来源:城市金融报
    责任编辑:宗何
    东北法制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本网刊发部分内容摘录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无意之中侵占了您的版权,请邮件告知删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 京ICP备2021020994号-15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