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连着千家万户,容不得半分侥幸。从以往查处的案件看,个别经营者总觉得“吃不死人就行”,把过期食品重新加工、把不合格原料伪装成合格商品,甚至在配料表上玩文字游戏。这种做法不仅违背良心,更可能触碰刑法红线。
法律对此的态度十分明确。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旦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处罚更为严厉。即便尚未造成实际危害,只要存在现实危险,同样可以入罪。
司法机关之所以持续保持高压,是因为食品安全事故往往具有不确定性和群体性。谁也不知道下一个吃到问题食品的人是谁、身体会受到多大伤害。用刑罚守住底线,本质上是为公众的健康权买单。
对从业者来说,与其在侥幸心理里铤而走险,不如把心思花在规范经营上。采购索证索票、加工注意卫生、销售明码标价,这些看似琐碎的要求,恰恰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护身符。心存敬畏,行有所止,生意才能做得长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