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上门开展检察听证。
近年来,贵州省榕江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听证工作,把听证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真正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可感受。2021年以来,该院对158件案件组织开展听证,实现了检察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检察听证常态化。该院把听证作为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注重示范引领,该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积极发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主动开展疑难复杂案件听证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完善机制建设,推动检察听证规范化。该院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担任听证员,并建立听证员库,为检察听证提供专业支持和有力保障。该院严格执行听证工作相关规定,依法确定听证案件范围、严格遵守相关程序,推动公开听证依法规范开展,探索制定《关于规范开展检察听证工作的办法(试行)》,强化对检察听证工作全流程管控。同时,该院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进一步加强对听证工作的监督管理。
聚焦听证效果,提升检察听证实效。该院围绕涉弱势群体、公共利益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通过检察听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该院通过检察听证,把当事人“请进来”,把办案过程“晒出来”,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心结”,以听证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以听证促普法,提升社会治理效果。该院将“身边”的听证席与“家门口”的法治课相结合,让群众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庄严与温情,通过身边的案例,为群众上生动的法治课,达到“听一案、治一片”的社会效果。
(蒋天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