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多次找被告公司都没协商好,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立了诉前调的案子,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近日,一起案件当事人王某打电话向乳山法院冯家法庭的法官表达自己的喜悦之情,同时感谢法院为案件调解所做的工作。
施工引纠纷 群众愁满面
王某在农村自家老宅中居住,今年年初,甲、乙、丙三家公司共同承包了村里的光缆铺设工程,需要在王某屋后钉铁橛并悬挂光缆。王某的老宅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屋后房檐板经受几十年风吹日晒,承压能力十分有限。施工导致王某住宅后房檐板断裂,墙体开裂,一到下雨天,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的情况愁坏了一家人。王某多次与三家公司进行沟通,均未得到解决,遂将甲、乙、丙三家公司诉至法院。由于自己行动不便,王某委托其儿子小王代为参加诉讼。
各方不相让 调解陷僵局
由于当事人众多,调解员接手案件后,联合法官助理分头与原、被告沟通,并通过实地调查,充分了解房屋现状、 问题成因,归纳双方争议焦点。法官助理、调解员当即组织各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时间到法庭调解。甲公司被法官助理情真意切的调解所打动,乙公司被调解员的诚恳和用心所折服,均表示愿积极承担赔偿责任,便主动来到王某家中沟通赔偿事宜,并将各自承担的2000 元赔偿款交到了王某手中。丙公司却认为,王某房屋受损与自家无关,调解当日提出要求鉴定,小王认为丙公司在房屋受损事实摆在眼前的情况下仍矢口否认,着实可气,不同意继续调解,要求法院依法裁判。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当场促履行 温情暖人心
对于调解现状,法官助理并没有气馁,而是耐心做丙公司的工作。“启动鉴定程序不仅耗费时间,也会产生一大笔鉴定费用。今后贵公司还要履行和村委会的施工合同,难免要同该村村民打交道,退一步海阔天空,以后施工工作开展也容易。相反,如果因为这起纠纷和村民们失了和气,就得不偿失了。”经过法官助理将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丙公司终于同意赔偿王某3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往年这个季节通常都有大雨,事情解决了,我们一家悬着的心也能放下来了。”拿到赔偿金的那一刻,小王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该案的成功化解为乳山法院诉前依法妥善调解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今年以来,乳山法院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把调解贯穿到诉前、诉中全过程,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妥善化解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等各类涉民生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