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得到网上贷款,盲目将银行卡提供给别人,从而沦为电诈犯罪的帮凶。11月9日,刘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刘某因在银行贷款不还成为失信人,为解决资金困难,把目光瞄向了网络。在经过一番寻找之后,刘某终于加上了一名微信好友,对方自称是网络贷款公司工作人员,愿意为其提供贷款,并可以提高贷款额度,但要求其将银行卡和K宝邮寄给对方。为得到大笔资金,4月23日,刘某违背在银行签下的不能出租出借银行卡的承诺,将自己的银行卡和k宝邮寄给对方后,对方用其银行卡和k宝转移诈骗资金100余万元,使众多被害人被网络诈骗的资金无法追回。
7月28日,深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刘某提起公诉。11月9日,深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刘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