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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好身边“小案”,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3-11-24 08:16:37    来源:山东法制报     浏览:本月:

      “小案”虽小,却关系“国之大者”。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牢把握“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时刻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心上,以“如我在诉”之心办好身边“小案”,做到既解“ 法结” 又解“心结” ,以小案的定分止争汇聚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土地租赁引纠纷“情理法”融合定分止争

      在基层法院,“小案”占据了诉讼纠纷的绝大多数,一件件“小案”,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也饱含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美好期待和向往。东港法院始终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坚持法、理、情相结合,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小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今年7月,东港法院河山法庭法官苏瑞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李某于2019年将2亩承包地租给被告王某,2021年底该土地因修路被占用0.9亩,李某将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全部支走。王某认为征用土地上有部分农作物是自己种植的,补偿款应该有其一部分,双方为此协商未果,王某便不再交租金。今年初,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第一次庭审,双方情绪十分激动,言辞激烈,寸步不让。

      “被告王某在涉案土地中前期投入较大,如果简单判决解除合同,那王某的前期投入就付诸东流,不仅处理不好补偿款的问题,还可能激化双方矛盾。”苏瑞说道。

      经过一番考量,苏瑞认为通过调解让双方解开心结,才能更好地解决矛盾。

      经过一个多月的冷静期,苏瑞把双方约到涉案土地处,顶着三伏天的太阳穿梭在田间地头,一边现场查看实际情况,一边和双方闲聊家常。在这个过程中,她巧妙地穿插进自己的意见,从法理、情理、事理等方面耐心调解,并以案释法。双方逐步认识到各自存在的问题,态度有所缓和,均表示:“法官,这事怎么办,我们听你的。”

      结合实际情况,苏瑞帮助双方重新拟定了合同,确定了赔偿款抵顶租金的时间,并对以后再遇到征收征用补偿款如何分配等进行了细致的约定,双方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为这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售卖侵权商品被诉“诉前调解”快速化纠纷

      “王法官,非常谢谢您,帮我了结了这起官司,我可以继续安心创业了。”今年8月,被告刘某来到东港法院给承办法官王捷送上锦旗表达谢意。

      今年2月,郑州某医药公司发现多家淘宝店铺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该公司商标,并销售带有该公司商标的商品,该公司于3月份向东港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承办法官王捷联系案件被告后发现,原告起诉的多家网店实际经营人均是刘某。随后,王捷联系上刘某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经了解,刘某在创业过程中用本人及其亲属的身份证注册了多家淘宝店铺,以卖家身份发布商品信息。刘某承认自己的销售事实,但对于自己被起诉表示不解。刘某称:“店铺销量很少,没有赚多少钱,而且相关网店已经注销,不再使用相关商标,算不上侵权,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王捷耐心地向刘某普及商标侵权的相关法律知识,并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指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在法官的一番释法析理后,刘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

      综合原告诉请的赔偿金额以及刘某的实际情况,王捷决定将本案工作重心转移到调解方向,力争为各方争取利益最大化。在查询同类案件裁判先例后,王捷再次联系原告,向其解读商标侵权赔偿费用的计算方式,原告表示接受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刘某向原告支付相应侵权赔偿款,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圆满了结。

      今年以来,东港法院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通过诉前调解结案410余件,快速有效地把众多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初始,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高效与便捷。

      “刚柔并济”追回工资善意文明执行让“两难”变“双赢”

      执法工作有温度,善意文明暖人心。今年6月,东港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企纠纷案件,既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又避免了被执行企业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张师傅等7名残疾人从事快递收发工作,但未能得到应得的劳动报酬,无奈之下,张师傅等人诉请法院维护自身权益,法院判决涉事企业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款近40 万元。判决生效后,涉事企业一直不履行义务,张师傅等人于2022年7月向东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该案后,法官路伟带领团队迅速行动,经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冻结了公司账户10000多元资金,但未发现其它可供执行财产。 拨打工商部门登记的电话,也联系不上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路伟及其团队并未因此放弃,经多方查询,终于联系上远在北京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某。张某表示:“当初怀着创业理想来到日照,但是这两年企业经营有困难,确实无法支付工资。”

      了解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后,路伟没有直接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而是本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一边向申请执行人详细说明执行情况获取其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耐心;一边继续调查被执行人情况,寻求执行契机。功夫不负有心人,2022年9 月,路伟发现被执行公司设立时的投资人在上海总公司有一笔30 万元的保证金,工作人员立即远赴上海,将该笔保证金予以冻结。以此为契机,法院多次约谈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今年6月,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张师傅等7名残疾人愿意放弃部分迟延履行金,公司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款项。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一边是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一边是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面对“两难”局面,如何抉择?对此,东港法院充分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方式,既排申请执行人之忧,又解被执行人之难,以实际行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山东法制报
    责任编辑: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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