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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风融尽鱼塘坚冰

    发布时间:2024-03-22 07:35:59    来源:东北法制网     浏览:本月:

      为一口鱼塘的经营权,养殖大户和村民组闹了两年多纠纷,还把一位种粮大户牵涉其中。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院长冯春和办案法官一道,穿过泥泞的田埂,来到争议现场,在村干部的协助下,当场化解这起闹得沸沸扬扬的纠纷。

      养殖大户尤某从2001年7月起承包了南谯区沙河镇油坊村山头兆组一口水面面积20亩的鱼塘,承包费每年410元。2021年7月,20年承包期满后,村民组经过公开招投标,种粮大户付某中标。但尤某拒不退出鱼塘,理由是2012年水利部门对该鱼塘放水清淤,导致尤家一批没有长成的鸭子和未长大的鱼低价出售,将近一年时间鱼塘不蓄水,无法放水养殖。当时的村民组长口头承诺以延长承包期三年作为补偿。尤某提出,村民组如果不兑现延长三年承包期限,就先赔偿因清淤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违约金共19.1万元。村民组将尤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尤某返还鱼塘,拆除相关设施。

      由于尤某父子和村民组的诉求出入很大,双方一直达不成协议,影响了种粮大户权益的实现。冯春多次接待尤某父子反映情况,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经过法官、村干部一下午的调解,种粮大户付某率先同意将鱼塘让给尤某父子。尤某儿子和付某握手言和后,尤某也觉得法官说的在理,作为农村致富带头人应该尊重村里招投标结果,打电话到村委会表示愿意退出鱼塘给付某。村民组、尤某、付某当场签下和解协议。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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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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