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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断假冒伪劣产品流通链条

    发布时间:2024-04-01 08:35:49    来源:东北法制网     浏览:本月:

      3月26日,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干警来到大冶市烟草专卖局,从一起涉及假烟买卖的疑难案件切入,围绕“行刑衔接”问题展开深入座谈。据悉,这是双方自2023年10月建立沟通协作机制以来,第三次面对面沟通工作,而沟通协作机制的建立,还得从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说起。

      2022年8月至10月,被告人纪某甲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在未取得烟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从广州购买各类黄鹤楼品牌假烟用于销售。被告人纪某乙根据纪某甲的安排,明知购买、运输的为假烟,仍共同前往广州运输假烟并销售。被告人王某荣明知其运输的是假烟,受他人安排多次向纪某甲等人交付各类黄鹤楼牌假烟共计1650条,非法获利1500元。经鉴定,涉案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系伪劣卷烟,纪某甲、纪某乙采购假烟价值170余万元,其中王某荣参与运输的假烟价值80余万元。

      对于这起跨省销售伪劣产品案,大冶市检察院高度重视,选派资深检察官提前介入,围绕涉案烟草数量、卷烟真伪、交易明细等关键问题收集、固定证据。该院检察官引导侦查机关调取涉案人员的银行流水、从业资格等信息,并及时对涉案烟草的真伪和价值进行鉴定,全方位收集、固定证据。

      承办检察官对全案证据进行详细审查,围绕被告人是否明知涉案卷烟系伪劣产品、是否有销售主观故意进行分析论证,确保精准适用法律,依法惩治犯罪。审查起诉环节,经准确甄别罪名,严格法律适用,检察机关向三名被告人阐释量刑建议的依据、过程和理由,三名被告人均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三名被告人相应刑罚。

      大冶市检察院以办理此案为契机,联合公安机关、烟草专卖部门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共同探讨打击跨省产、销伪劣产品案件中存在的案件管辖、检验鉴定、价值认定等难点问题及应对方法,完善常态化沟通交流协作机制,消除办案分歧,形成打击合力;同时,检察机关还就假冒伪劣产品领域常态化治理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全面切断假冒伪劣产品流通链条。

    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职工 李莉:

      作为央企的一员,我深感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检察机关在这方面做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值得点赞!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严厉打击仿冒专利产品、盗取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把脉问诊”,支持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创新积极性。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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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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