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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悉心“调” 当场“解” 原告满意 被告舒心

    发布时间:2024-01-17 14:57:20    来源:东北法制网     浏览:本月:

      一个案件,原告满意,被告舒心,均对承办法官竖起大拇指。近日,曲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

      常某某与杨某某因木耳供销存在生意往来,2019年、2020年间,常某某分两次供应木耳给杨某某,杨某某承诺货到付款。常某某依约供货后,杨某某未履行付款义务。事后,常某某与杨某某对账确认,杨某某欠常某某货款共计一万余元。常某某多次找到杨某某追讨货款,杨某某以各种理由推托。常某某认为杨某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曲阳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发现涉案标的不大,遂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杨某某一直表示自身资金链断裂难以足额支付货款。为妥善化解双方纠纷,保障店铺有序经营,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等方面,向双方分析、解释,促使双方认识到和解才是快速解决纠纷、减少损失的最佳办法。经过反复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杨某某一次性支付9500元货款,双方两清。

      杨某某对法官说:“感谢法官,你们太有耐心了,让我还清了货款,也没那么大压力……”常某某虽然没有得到足额货款,但也对法官表示了感谢,说:“杨某某一次性支付了货款,免去了执行的烦恼,谢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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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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