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的热心帮助,为我们家保住了收成。”8月20日,年近八旬的刘某带着自家院子里种的黄瓜和西红柿,来到永济市司法局城东司法所向调解员王月增表达谢意。
刘某家的麦田和赵某家的林地相邻,树木的遮挡和对养分的吸收,影响到刘某家麦田的收成,两家为此积怨已久。今年6月麦收之时,伸到刘某家麦田里的树冠,又影响了收割机的正常作业。为此,气不过的刘某来到永济市司法局城东司法所向工作人员求助。
“他来的时候满头大汗,手里紧紧攥着土地承包证,说话声音特别激动。”受理案件后,王月增立即联系值班律师马骏里,共同研究制订出“先察实情,依法定责,倾心帮扶”的调解思路。第二天早上,两人来到地里,当着双方当事人的面,测量遮阴面积,并请农业专家测算出减产损失。
起初赵某还算配合,当得知需要赔偿时,突然情绪激动:“树是我儿子种的,要赔找他去。”调解员只得联系远在外地的赵某儿子。对方却带着怨气称,当年刘某因为这件事打过赵某,所以拒绝赔偿。另一边,刘某也因多年积怨不愿让步,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化解双方的积怨,王月增一连多天奔走于两家之间。他了解到,刘某和赵某都是留守老人,刘某夫妇靠这块麦田维持生计,而赵某几年前也突发脑梗身体虚弱。鉴于双方的情况,王月增决心找双方子女进行劝解。
王月增多次给赵某儿子打电话,向他解释民法典中“相邻权”的规定,并明确赵某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劝导刘某的儿子主动替父亲承认之前两家打架的过错。收到刘某儿子的诚恳道歉后,赵某的儿子也松了口,表示在国槐售出前,每年向刘某赔偿200元。随后,王月增与马骏里对接林业部门,帮赵某寻找树木买家,协调解决后续问题。
“化解纠纷既要讲究法律事实,也得维护邻里感情。”王月增说,本案双方当事人都为老年人,作为调解员,既认可刘某辛苦付出的不易,又理解赵某的实际困难,用情搭桥,用法释理才是本案顺利调解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