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制新闻 > 正文

    买假证搁家也获刑

    发布时间:2023-12-22 07:03:37    来源:浙江法制报     浏览:本月:

      “办理身份证、户口本……”对于这种违法广告,大多数人看了,也就一笑了之。但也有些人在急需某种证件时,会想歪,冒出“购买假证以假乱真”的念头。殊不知,买卖、使用假证的行为会触犯法律法规,带来牢狱之灾,到时候悔之晚矣。

      因为未能从村委会处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只能拍照留存,心存担忧,害怕不能从村中获取土地利益及相关补贴,2021年至2022年期间,董某某先后两次通过微信好友“罗可(专业办证)”购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2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张,并将其放置于家中保管,以备不时之需。之后,此事被公安机关查获。

      近日,泰顺县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董某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检察官提醒:任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身份证件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即使是未利用购买的伪造证件实施其他违法行为,也一样要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浙江法制报
    责任编辑:雅君
    东北法制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本网刊发部分内容摘录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无意之中侵占了您的版权,请邮件告知删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 京ICP备2021020994号-15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