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活动案件。
被告人刘某某(24周岁)高薪招募并组织王某某等8名未成年人在多家娱乐场所进行有偿陪侍服务,后按照一定比例抽成,获取非法收入三万余元。法院判决刘某某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本案中,被告人组织未成年女性在KTV等经营性娱乐场所进行陪酒、陪唱的有偿陪侍服务,破坏社会秩序和道德风气,影响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令未成年人被不良的金钱观念吞噬、误导。
法官提示,未成年人高薪工作背后往往有陷阱,很容易参与到违法行为中,不但会导致未成年人学习成绩下降,甚至辍学,未来就业也会受限。家长应重视家庭教育,对孩子出入娱乐场所提高警惕,及时纠偏,帮助他们树立正确三观。消费者在娱乐场所消费时,若遇到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活动,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有偿陪侍,应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营造健康、安全的娱乐环境。娱乐场所经营者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