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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开“转贷降息”的面纱

    发布时间:2023-11-24 08:10:07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浏览:本月:

      “我方要求被告付清中介服务费34000元,并按日千分之五的利率支付违约金!”

      “我确实跟原告签了中介合同。当时他们公司介绍说,帮我把房贷置换成经营贷,手续流程都交给他们,利息能少几十万元呢,谁不心动!”被告姚某哭诉道。

      这是前不久在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金融中介合同纠纷案。看似一件普通的“合同小案”,可高港区法院“小案不小办”,通过“大讨论”,揭开了“转贷降息”的真面目……

      “转贷降息”却陷高额收费

      “34000元的中介合同案件看似简单,可涉及‘转贷’‘过桥’‘降息’‘手续费’,这当中错综复杂,极易引发更多矛盾纠纷。”承办该案的高港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彭建平敏锐地发现了问题。

      “现在大部分月供族是房贷贷款人,按揭的放贷利率相对较高,我们就做‘转贷降息’的服务,把房贷转为经营贷,就是将房贷通过提供过桥资金结清尾款,房子解押后再重新抵押给银行,做经营贷款。这样贷款利率就降低不少,并且贷款都是通过银行正规放贷的。”经过彭建平多次询问,原告某信息咨询服务部的工作人员实话实说,“‘转贷降息’在我们这行不少见,经营贷年限一般可以做3至20年。”

      彭建平仔细阅卷发现,被告姚某作为委托人与中介人某信息咨询服务部签订的贷款中介服务合同约定:委托人委托中介人作为贷款顾问,由中介人提供过桥资金、审批材料、营业执照等贷款所需材料,中介人根据委托人的实际情况代为办理经营贷相关业务;委托人应向中介人支付手续费34000元。

      而案件办理过程中,姚某又提供了新情况:姚某与中介公司其实另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即中介公司为姚某垫资结清房贷尾款,姚某支付年利率8.6%的过桥资金利息。姚某已经付清了利息28000元,但他没想到,中介服务合同中还约定了“手续费”34000元。直到对方诉至法院,姚某才如梦初醒。

      典型案件引发极大关注

      仔细查看该信息咨询服务部的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包括“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个人信用修复服务”等。

      “不法中介”“套路贷”“骗取贷款”……会不会扰乱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安全?休庭后,彭建平随即将案件提交专业法官联席会议。

      “这些中介公司以降息为诱饵,诱导贷款人与他们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一方面出借过桥资金,收取借款利息,另一方面约定高额手续费,明显加重了贷款人的负担。”

      “这明显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必须要警惕。”

      “他们结清了房贷尾款,并提供了营业执照等材料申请贷款,从银行审查角度看,这种操作表面上并没有问题。”

      “金融审判要具备‘穿透式’审判思维,严格预防金融风险。”

      “有些银行也在帮助贷款人规避相关规定,比如建议贷款人设立装修公司,以公司名义获取贷款,这也明显增加了放贷风险。”

      ……

      专业法官会议上,大家纷纷发言。

      “要对这些现象和问题进行梳理,将潜在风险进行详细说明,而后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高港区法院审管办主任陆乔立建议。

      参会的高港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周树平当即提出:“这种现象反映出,金融行业的监管风险亟需预防。要切实预防金融风险,仅凭法院一家单打独斗,难以形成防范金融风险的共治格局,必须聚合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各方力量,才能真正达到风险防控的预期效果。”

      前端发力减少诉讼增量

      针对辖区金融行业存在的风险,高港区法院开始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就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巧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准确识别违规操作,向金融监管部门、部分金融机构集中发送一批司法建议。监管部门已经对违规的企业进行了核查,并对同类型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形成数条整治措施。

      高港区法院还推动成立“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法学会金融风险防控研究会”,吸引了政法、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等研究者的加入,并聘请了高校教授等金融法律专家为法律顾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泰州高港支行成为第一家响应的金融机构,高港区法院在该行成立全市首家“金融风险防控研究基地”,打开“法银联动”新局面。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法院通过一起小案件的办理,敏锐发现问题,并主动关注金融风险防控的大课题,值得点赞!”邮储银行泰州分行副行长杨振国对此高度赞扬,“邮储银行将在法院的指导下,增强防控能力,深植合规理念,将金融风险防控做好做实。”

      “防控金融风险、减少金融纠纷是高港区法院诉源治理的一个缩影。”高港区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朱广洲介绍说,2022年以来,因管辖调整,高港区法院收案数陡增,较调整前几乎“翻一番”。2023年8月,高港区法院推动泰州医药高新区工委(高港区委)政法委、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与该院联合出台有关办法,致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增量。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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