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真是雪中送炭,帮我们度过了眼前的难关。”前不久,红桥区检察院向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王某某、姜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今年年初,红桥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件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王某某、姜某的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将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审查。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走访调查发现,被害人王某某从事家政工作,丈夫在几年前去世,原本想买套房给儿子结婚用,结果被骗近百万元,目前仅靠其微薄的退休金和儿子的打工收入维持生活。另一名被害人姜某身有残疾,无固定收入,仅靠与妻子在夜市摆摊的收入维持生计,每月尚需支付房租,此次被骗的7万余元是两人多年积蓄。
经审查,被害人王某某、姜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承办检察官为被害人开辟了救助绿色通道,为二人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帮助他们缓解了暂时的生活困难。
司法救助不是一救了之,为了更好帮助群众远离诈骗,红桥区检察院结合近期高发案件特点,依托社区检察公益岗,在全区九个街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重点宣讲了诈骗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法、作案方式,以及如何识别防范诈骗的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筑牢反诈防线。
今年以来,红桥区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发放救助金近7万元,救助对象包括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困难妇女等。红桥区检察院将在救助重点、救助方式、救助力度、救助效果上持续用力,依法开展精准救助、精心帮扶,强化协作联动,探索多元化、长效性救助方式,为“因案致贫”的当事人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