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制万象 > 正文

    一男子非法调运松树疫木获刑

    发布时间:2024-10-10 22:04:36    来源:梧州日报     浏览:本月:

      近日,藤县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案件,被告人黄某因非法调运感染松材线虫病的松原木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今年1月15日、16日,黄某明知藤县属于松材线虫病疫区,在没有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没有取得植物检疫证书的情况下,在藤县古龙镇收购松木后雇请马某、梁某将松木运输到贵港市出售。期间,马某、梁某途经贵港平南县丹竹镇时被执法人员查获。

      经鉴定,黄某被查获的松木蓄积量为87.2597立方米,出材量为58.464立方米。经检验,涉案松原木样品中含松材线虫。经评估,黄某的上述行为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今年3月13日,黄某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非法调运含有松材线虫病的松原木,依法应在“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幅内处以刑罚。综合考虑被告人黄某具有的自首、认罪认罚、犯罪前科等情节,藤县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来源:梧州日报
    责任编辑:宗何
    东北法制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本网刊发部分内容摘录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无意之中侵占了您的版权,请邮件告知删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 京ICP备2021020994号-15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