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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始兴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罪案件高额返利近360%?“理财大师”获刑

    发布时间:2024-11-11 14:06:51    来源:韶关日报     浏览:本月:

      如果有人找你借钱投资,声称借1万元每天利息就有100元,你是否会心动?当心,这是借高利之名、行诈骗之实的陷阱。近日,始兴法院依法审结这样一起诈骗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1年8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赖某借经营店铺之机,对来其店铺的老年人宣传其在投资证券可以获取高额利润,并以借1万元可以每天回报100元利息为诱惑向老年人吸纳资金。6名被害人信以为真,前后多次共计拿56万元给赖某投资,赖某在拿到上述投资款后均用于网络赌博,最终无法偿还被害人资金共计30余万元。另查明,赖某向6名被告人出具了借条。

      始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赖某的借款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还是诈骗行为。经查,赖某虚构投资可获取高额利润的事实,向六名被害人进行宣传,并以借1万元可以每天回报100元利息为诱惑,使六名被害人信以为真,自愿将其款项交付给赖某。赖某客观上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行为,其取得款项后实际用于赌博,挥霍一空,其根本不具有还债能力,并躲避被害人,无法偿还给被害人的数额共计30余万元,其主观方面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故应认定为诈骗罪。赖某诈骗老年人财物,依法酌情从严惩处。赖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责令被告人继续退赔被害人37.5万元。

    来源:韶关日报
    责任编辑:宗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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