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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前撞伤他人 十年后赔偿损失

    发布时间:2024-11-20 09:21:50    来源:梧州日报     浏览:本月:

      10月29日下午,当事人廖某、易某真诚地对岑溪市法院执行局法官说:“感谢法院解开了我们十年的心结。”并给法官送上一面锦旗,表达谢意。

      据了解,这是一起发生在2014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执行人陈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撞伤易某,岑溪市法院依法判决陈某须赔偿易某各项损失合计5万余元。由于陈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易某遂在2015年向岑溪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双方当事人均属于未成年人,岑溪市法院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本案中的易某以陈某已成年为由向岑溪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立案后,办案团队立即对陈某名下的财产进行调查,并前往陈某家中,通过对陈某进行释法说理,成功将本案执行完毕,耗时仅20天。

    来源:梧州日报
    责任编辑:宗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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