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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起诉 让弱势群体有法可“依”

    发布时间:2024-12-26 12:30:27    来源:今晚报     浏览:本月:

      近日,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情况。2022年以来,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09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86件,检察和解175件,帮助追回农民工工资750万余元,促成和解金额580万余元,推动出具人身保护令2份,坚持高质效办好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

      几年前,来自外省农村的王某某及其妻子和兄弟三人经老乡介绍,来到东丽区某建筑工地务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务工结束后,劳动报酬未结清,介绍人及河北某劳务有限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王某某等人找到总包单位索要报酬,总包单位也以工程未完成验收等各种理由拒绝给付。

      无奈之下,王某某等人来到东丽区建筑农民工管理办公室反映情况,该部门将情况向常驻律师进行了反馈。依托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与该律师事务所建立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王某某等人到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受理该线索后,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通过多种方式核实情况,指导固定证据;承办检察官多次到建筑工程项目工地了解情况,调取书面证据材料,了解欠薪情况及未支付原因;检察官还与东丽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帮助聘请法律援助律师。

      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支持起诉后,为帮助王某某等人尽快拿到劳动报酬,检察官同建筑工程总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反复沟通协调、释法说理,要求其履行支付工资义务。在决定支持起诉的第三天,案件达成和解,王某某等人成功讨回被拖欠的劳动报酬。

      支持老人追索赡养费

      张大爷(化名)年过八十,妻子已经去世。夫妻两人育有三子。张大爷一直跟随次子生活,次子因病去世后,张大爷无人照顾。其长子与三子以放弃张大爷夫妻名下房屋继承、由其次子全部继承为由,拒绝履行对张大爷经济上的赡养义务。年事已高、身患疾病的张大爷需要专人特别护理,生活陷入窘境。

      张大爷向东丽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通过法律援助律师向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要求其长子与三子履行赡养义务,给付赡养费。

      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经全面审查证据,确定张大爷年老多病,每月需要大笔护理费、医药费,属于弱势群体,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亦有支持起诉的必要。承办检察官积极同法律援助律师沟通协作,完善案件的相关证据。

      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大爷的长子、三子作为法定赡养人对老人不闻不问,未履行赡养义务,造成张大爷生活困难,是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侵害,依法向东丽区人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

      东丽区人民法院采纳了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意见,判令其长子、三子每月给付张大爷赡养费。同时考虑到这是一起家事纠纷,不仅要从法律上给予支持,更要做好家庭关系疏导,承办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使其长子、三子认识到自身错误,化解了矛盾。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近年来,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依法支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老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检察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民事检察部门与控告申诉部门协作,建立支持起诉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实施接待、受理、审查和线索移送“一站式”办理模式,提升案件受理效率。

      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宣传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案件范围及受理方式,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主动与相关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积极受理相关部门移送的农民工讨薪、老年人追索赡养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案件线索。2022年以来,检察院收到相关部门移送支持起诉案件线索280余件,线索转化立案160余件,收到法院移送申请人身保护令案件线索2件,转化立案2件,有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建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机制,对于涉及弱势群体或者纠纷导致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案件,坚持“应救尽救”原则,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支持起诉申请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缓解当事人生活困境,“精准扶贫”,温暖人心。

    来源:今晚报
    责任编辑:宗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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