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帮忙找个买家就能赚钱,我一时糊涂就答应了……”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男子吴某懊悔地说。
2023年5月24日,社区矫正对象吴某接到朋友李某某的电话,让其帮忙转卖一个金手镯,并承诺卖完后会给吴某一笔好处费。
根据李某某的描述,吴某猜测金手镯是他人盗窃所得,但又想,反正不是自己偷的,找人卖掉吃个差价,风险不是很大。
于是,吴某抱着侥幸心理,电话联系了开黄金首饰店的朋友邓某某。
成交后,吴某获得差价1400元。卖完手镯后,吴某又分得4000多元。
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襄城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吴某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内,本应真诚悔过,却为获取非法利益,在知道金手镯很可能是被盗财物的情况下仍代人销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并撤销原判缓刑,数罪并罚,遂依法对吴某提起公诉。
鉴于吴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襄城县法院依法判处吴某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来源:河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