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拿到了,心里的石头也落地了,感谢法官主持公道。”2月5日,农历腊月廿六,岁末年关,寒意正浓,景县人民法院景州法庭内却暖意融融。
一早,记者在该法庭内见证了这样一幕:庭长与法官助理将一笔工资款送到几位农民工手中。接过钱款,几位农民工又将一面印有“公正廉明 为民做主”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这是一场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双向奔赴”。
2019年,石某超等8位农民工受雇在景县某小区实施内墙抹灰等工程,当年12月工程完工,带工肖某出具了对账单,但钱款始终拖欠未付。为了这几万元的工钱,8位农民工前后向肖某及工程负责人严某讨要了足足3年,仍未到手。无奈之下,他们诉至法院。
收案后,景州法庭庭长王国鹏主动与欠薪方进行沟通,充分释法析理,讲解国家关于保障农民工权益的相关政策,希望他们在诉前主动履行义务。然而被告态度消极,不配合调解。
案件进入庭审阶段后,双方依旧在责任承担问题上各执一词。“公司没打款,我也没办法。”肖某认为,自己只是带工,没有给付义务。而工程负责人严某则表示资金紧张,没钱支付。
“一纸判决不能保证案结事了,如不能妥善化解双方矛盾,判决后也可能上诉,原告方也不能及时拿到劳务费。”庭审结束后,王国鹏并没有及时宣判,而是再次开展调解工作,耐心、细致地向原、被告双方分析案情、告知利害关系。几经周折,原、被告均表示愿意作出让步。王国鹏趁热打铁,约双方于2月5日到庭签订调解协议。
当天,3位农民工作为代表早早来到法庭。在法官的见证下,原、被告双方签下协议:被告支付原告劳务费7万元,当场履行完毕;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求。
接过被拖欠多年的工资款,几位农民工的手有些颤抖,但脸上堆满了笑容。
“年终岁尾,薪酬能否落入劳动者的口袋,关乎每个家庭的苦与乐。”看着农民工脸上绽露的笑颜,王国鹏倍感欣慰。他说,欠薪问题事关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法院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农民工群体由于普遍文化程度不高、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常在讨薪过程中处于劣势。”对此,王国鹏提醒在场农民工,今后在务工时一定要注意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务合同,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提供证据,有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听到法官的叮嘱,几位农民工用力地点了点头。
“总盼着春节前能拿到这笔钱,这下算是圆了心愿!其他几位工友的钱,我一会儿就给送过去,让大家都高兴高兴!”农民工石某超激动地对记者说,有了这笔钱,这个春节可以过得心顺、物丰。
来源:河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