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邮局海关关员在对转运货物开展监管时发现,一票申报为“食品原料”的转运货物包裹机检图像可疑,随即对其开箱查验。经查,该票包裹内有动物干制品5袋,重9931.2克,共11800只。经专业机构鉴定,动物干制品为海马干制品,系《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023)附录Ⅱ所列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制品。
海关提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除合法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物种证明外,以任何贸易方式或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浙江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