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以纯羊肉卷名义售卖的“精选羔羊肉卷”里,竟然检测出猪肉,一查已卖了3吨。近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我也不知道啊,我是按照纯羔羊肉卷的价格进的货。”吴兴区一家超市售卖的“精选羔羊肉卷”配料表里只注明了羊肉,却被检出猪肉成分,超市负责人叫苦不迭,并表示货是从本地一家批发商那里进的。没想到,批发商也被蒙在鼓里,他拿出进货单以证清白,“我真的不知道掺了猪肉。”
相关部门追根溯源,终于找到了这款羊肉卷背后的生产者娇某,一个长期生产牛、羊、猪及混合肉卷类产品的生产商,厂在山东青岛。
去年8月,娇某接到一个订单,需要大量纯羔羊肉卷。但羊肉库存不足,为保证按期供货,娇某想了个办法,让工人用厂里的猪肉代替部分羊肉,然后按照混合羊肉卷的配方——猪肉55%、羊肉30%、羊膘15%进行生产,但价格和包装不变。
之后货款到账,客户也一直未发现端倪,娇某就动起了歪心思,“只要包装相同,谁都看不出是纯羊肉还是混羊肉,而且每箱还能多赚70多元。”
于是娇某索性不再生产纯羊肉卷,让不知情的客户按纯羊肉卷的价格购买了掺着猪肉的混羊肉卷。而找他拿货的一般都是食品有限公司,有的会拿到批发市场上二次售卖。就这样,娇某的“精选羔羊肉卷”从山东运往全国各地,送上食客的餐桌。
“根据相关规定,混合肉只要注明成分,并通过质检合格的,是可以拿到市面上售卖的。”承办检察官说,“但娇某以纯羔羊肉卷的名义卖混合羊肉卷就违法了。”
经审查,娇某的假冒纯羊肉卷销售量达3吨,销往多地,涉案金额达12万余元。据此,吴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娇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判决娇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来源:浙江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