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妈走了,走得很安详……这还得谢谢你们的调解。”近日,家住衢州市衢江区浮石街道浮东村77岁的张某特意走进街道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告诉调解员王水良自己96岁的老母亲不久前走了,当时兄弟姐妹6人全陪护在她身边,“没有留下任何遗憾”。
张某的妈妈生育了7个子女,张某是老大,他下面还有个弟弟和5个妹妹,除1个妹妹出生后被送养到福建抚养外,其余都在衢州生活。几十年前,兄弟姐妹针对父母的赡养问题商讨确定,父亲由小儿子赡养,母亲由大儿子赡养。十几年前,张某的父亲离开了人世,好在张某的母亲身体还算硬朗。
今年初,96岁高龄的母亲不慎摔倒导致髋部骨折,张某立即将她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几天后,医院建议将老人拉回家吃药治疗。没想到,老人出院后,其居住及生活照料问题竟在兄弟姐妹间引发了纷争。
原来,母亲一直是张某在负责赡养,如今他自己年事已高,加上母亲又行动不便,所有吃喝拉撒都必须有人照料,他一个人实在吃不消。于是,张某找兄弟姐妹商议,却毫无结果;又找村干部希望能够帮忙解决,同样调处未果。这起纠纷随后被移交到浮石街道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了解相关情况后,调解员吴志恩、王水良认为,之前赡养父母的方式因种种变化不再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同时,本着“调解一个案件,促和一个家庭”的原则,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案释法做子女的思想工作,并提出了三种调解方案。
经过一番努力,兄弟姐妹最终达成共识,将老人接到当地一家康复医院继续治疗,子女们则轮流每天去医院陪护。之后的日子里,子女们共同照顾老人,一度疏远的亲情也日渐亲近。不久前,老人走了,但子女们都觉得没有留下遗憾。
据了解,近年来,浮石街道实行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模式,有效防止矛盾升级,去年共化解矛盾纠纷134起,街道调解委员会还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来源:浙江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