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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级法院联合救助当事人

    发布时间:2025-04-23 16:24:19    来源:梧州日报     浏览:本月:

      日前,梁某家属来到岑溪市法院领取司法救助金,他们激动地说:“这笔救助金让我们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感谢法院。”

      2021年8月,梁某因交通事故导致其一项九级伤残、一项十级伤残。驾驶人吴某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经梁某起诉,岑溪市法院依法判令吴某赔偿梁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1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无力履行,经强制执行发现吴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

      梁某因此次交通事故导致身体伤残,后续治疗支出了巨额费用,家庭经济陷入了困难的境地。办案法官多次到梁某家回访,了解到梁某一家的现状后,引导梁某申请司法救助。随后,梁某一家向法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经过细致调查和精确评估后,根据当事人实际困难情况及相关政策,梧州市两级法院决定对梁某实施联合救助。12月3日,岑溪市法院将20000元救助款发放给梁某;12月18日,梧州中院委托岑溪市法院将15000元救助款发放给梁某。

    来源:梧州日报
    责任编辑:宗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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