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婚介平台凭借及时高效、信息广泛的优势,得到广大单身人士青睐。近日,洪洞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网络相亲诈骗案件,被告人通过网络交友方式骗取被害人1万余元。
2023年4月,已婚女子马某通过网络婚介主播结识被害人宋某。她隐瞒已婚事实,伪装成单身人士,以谈恋爱为由添加宋某微信。聊天期间,马某以购买礼物、支付宾馆费用、手机充值等借口,诱骗宋某多次转账,累计骗取16376.8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同年11月,宋某发现其已婚真相并要求退款,马某拒不归还,宋某遂报警致案发。接案后,法院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庭审中,被告人马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马某某退赔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提醒
在数字化社交蓬勃发展的当下,广大男女青年可借助网络的便捷高效广泛结交朋友。与此同时,需清醒认识其风险,网络交友务必核实对方真实身份,警惕虚拟人设,凡涉及钱财往来,必须慎之又慎,避免上当受骗。
网络虚拟,法律不虚;感情可伪,代价真实。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用司法力量守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