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如同车辆的“身份证”,既承载着车辆信息,也规范着驾驶人的驾驶行为。然而,总有驾驶人心存侥幸驾驶未悬挂号牌的车辆上路。
9月19日15时50分许,省公安厅交管总队高速四支队三大队民警在侯马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没有悬挂号牌的轻型货车,随即对该车进行了检查。当打开后排车门时,民警发现机动车号牌就放在车内,询问为何不悬挂正式号牌,驾驶人称自己车牌架生锈无法安装,也不知道正式号牌回来后临牌就作废了,因此没有悬挂。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责令其立刻悬挂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