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友本是寻缘,却有人把交友平台当成“骗钱工具”,近日,武清法院审结了一起“网聊交友诈骗案”:男子靠女性照片引流,用“见面恋爱”画饼,骗走他人30000余元后用于直播平台打赏,最终获刑又退赔。
2024年,被告人张某某在某网络交友平台的广场中发布带有女性照片的交友动态——这些照片并非他本人,却成了吸引异性关注的“敲门砖”。
有人主动联系后,张某某立刻换上了“温柔恋人”的人设:一边承诺“处对象”“找机会见面奔现”,另一边悄悄编织谎言,一会儿说“自己需要支付房租”,一会儿说“母亲生病需要钱付医药费”。被害人信以为真,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方式向其转账,累计被骗取30000余元,而这些钱大部分被张某某用于在直播平台打赏主播。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身份、编造理由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鉴于其有多次诈骗、故意犯罪前科等情节,法院对其酌情从重处罚,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法官说法
“网恋”带有一定虚拟性,容易被不法分子趁“虚”而入。在此提醒广大网友,网络交友需谨慎,不要轻易透露个人隐私,对于未曾谋面就过度热情,频繁谈及金钱、投资的人要更加警惕;不要轻信网友打造的“完美人设”,涉及转账、借钱、赠送贵重物品时,务必慎重;若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时报案,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