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韶关交警持续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持续保持对酒醉驾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查态势,努力为广大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截至目前,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127起,其中酒驾99起、醉驾28起。
2月3日1时33分许,乐昌交警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公主下路清和公园路段的一盏路灯被撞毁,但肇事司机驾车逃逸。
接报后,交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仔细勘查,根据现场遗留物及痕迹物证初步判断,肇事车辆已往乐昌长来镇方向逃逸,交警立即往该方向追踪,不久在长来镇长来村委会张家巷组村附近路面发现肇事嫌疑车辆以及在车旁等候修理工的驾驶人张某。当即,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8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车辆并发生事故后逃逸,故将其带至乐昌市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并将肇事嫌疑车辆拖移。
2月7日,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6.2mg/100ml,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当事人张某亦对自己醉酒驾车并撞毁路灯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乐昌交警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张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韶关交警提醒,警方持续严查酒驾“不打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一定要牢记于心,否则,将面临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