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直播间“在线人数”轻松破万,当商品“秒光”数据频频出现,你可曾想到,这些亮眼的流量背后,可能藏着不法分子的操控黑手。
近日,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办结一起“网络水军”刷量控评非法经营案,通过“刑事审查—行政追责—跟踪监督”闭环机制,精准锁定犯罪事实,实现“刑事不诉仍担责”的全面追责,为净化网络消费环境亮出检察利剑。
数百设备撑起虚假繁荣
“不同于传统‘人工水军’,此案嫌疑人采用了智能化作案手段。”承办检察官说。2023年,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某平台看直播时,无意间刷到了一条给主播增加人气、提高关注量可以挣钱的直播,就私加了这个主播的联系方式。通过一番学习,张某了解了网络流量的潜规则,决定“大干一场”。
张某在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下搭建了工作室,批量购置智能手机、虚拟号码卡、主板机、交换机、同步控制器等设备。
张某的工作室里,密密麻麻地排列着数百部手机。张某通过“游戏”“开播挂车”等专业行话接单,按每人每小时0.3元、0.4元不等的价格进行结算。一旦接到增加虚假人气的订单,张某就利用云控软件,自动化脚本程序批量控制设备,这些账号就会如同“幽灵”般涌入同一个直播间,原本只有个位数的“人气”立刻暴涨,顺势吸引更多流量,并模拟真实用户行为进行虚假互动。
2024年9月,张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1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些看似热闹的直播间,实则是精心设计的消费陷阱。虚假流量让消费者蒙受损失,挤压了诚信商家的生存空间,严重扰乱网络市场竞争秩序。”承办检察官介绍。办案团队迅速聚焦证据核心,对涉案设备清单、后台推广记录、资金流水等进行逐项核查,形成完整证据链,成功锁定张某的犯罪事实。
经审查,张某通过微信群积攒的人脉关系,大肆开展为短视频直播间虚构实时人气值、虚假涨粉、引流等业务,以此提高主播人气、关注量,进而误导消费者消费。涉案期间,张某非法引流营业额超1100余万元,个人非法获利9万余元,触犯刑法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
追责不留“空白地带”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发现张某虽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但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且犯罪情节相对轻微。该院综合考量后,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追究刑事责任,不代表可以免除所有责任。”承办检察官强调。今年1月,沁水县检察院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围绕对张某进行行政处罚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等进行审查,认定张某“通过为网络主播虚构人气流量、关注度的方式帮助主播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沁水县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让网络流量回归“真实本色”
为确保监督落地,检察官持续跟踪案件处理进度,多次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案件进展。今年9月,监管单位依法对张某作出2万元行政处罚,张某足额缴纳了罚款。市场监管部门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纳入网络经营主体警示宣传,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虚假流量更是‘过街老鼠’。”承办检察官表示,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对网络刷量控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化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加强与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既保持刑事打击的高压态势,又通过多元化监督手段织密网络市场监管网,让网络流量回归真实价值,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