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制新闻 > 正文

    婚介服务“半途而废” 服务费能退吗?

    发布时间:2025-03-17 16:48:18    来源:今晚报     浏览:本月:

      婚介服务交了钱,服务却没享受到,这钱能退吗?近日,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这样一起案件。

      李女士因婚恋需求与天津某婚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孙某结识,并签署了由婚介公司出具的委托服务说明,当日李女士支付了服务费用,但双方并未约定具体的服务合同内容,仅约定服务期为半年。

      合同期间,孙某向李女士介绍并认识了四位男性,然而在服务期届满前孙某离职,婚介公司未再为李女士提供婚介服务。李女士认为,婚介公司构成违约,遂将天津某婚介公司及其负责人刘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服务费用。法院判定,在消费者与婚介公司签订婚介服务合同后,因婚介公司原因导致合同未能完全履行的,应由婚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部分服务费用。因刘某为该公司唯一股东,其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应该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说法:

      本案判令被告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刘某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警示了以预收款方式为女性提供婚介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否则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回预付款,从而维护妇女在婚介服务中的权益以及婚介市场秩序。

      本案系婚介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保护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例。在现代社会,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和性别平等观念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追求自己的婚恋自由和幸福。在女性婚恋需求的推动和婚介市场的多元化下,有可能引发与婚介服务相关的合同纠纷。

      本案除了维护婚介服务合同中妇女的财产权益外,也提醒女性消费者,在签订婚介服务合同时,应明晰合同内容、保留沟通证据、及时维护权益,在追求幸福的同时,也应注意维护自身在婚介服务中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来源:今晚报
    责任编辑:宗何
    东北法制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本网刊发部分内容摘录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无意之中侵占了您的版权,请邮件告知删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 京ICP备2021020994号-15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