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4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通报了2024年以来发生的5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包括矿山、建筑施工、火灾、工贸领域)的调查处理结果。这5起事故共造成78人死亡,5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巨大。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和责任认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务处分规定,对事故涉及的28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
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3人(含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等的企业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以及负有监管职责的地方政府及部门公职人员)。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 240人(涉及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监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处分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相关责任单位处理: 依法吊销或暂扣涉事企业有关证照、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取缔;责成相关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上一级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通报的5起典型事故暴露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一些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
企业主体责任悬空: 涉事企业普遍存在安全意识淡薄,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设施设备老化带病运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甚至弄虚作假;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严重;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员工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和应急能力。
地方及部门监管责任缺位: 部分地方政府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红线意识不强,未能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存在执法检查“宽松软”,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甚至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审批许可把关不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开绿灯”;“打非治违”工作不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取缔不及时。
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存在短板: 在产业规划、项目引进时未充分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城市快速扩张中带来的新风险(如燃气、地下管网、高层建筑消防)认识不足、应对不力;对新业态、新工艺(如储能电站、氢能利用)的安全监管标准滞后、研究不深。
基层安全监管能力薄弱: 部分基层监管部门专业力量不足,执法装备落后,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监管要求;乡镇(街道)一级安全监管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
国务院安委办负责人强调:“每一起重大事故的背后,都是血的教训。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此次集中通报,就是要警示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所有企业,安全生产这根弦须臾不可放松。” 下一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将:
推动在重点行业领域(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查不出、管不住”的顽疾。
强化监管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手段,加大处罚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推动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强化对新产业新业态的安全风险管控。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专业监管和应急处置水平。
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以刚性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