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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移赃款赚佣金 两名“车手”终“翻车”

    发布时间:2025-09-01 15:51:32    来源:山西法治报     浏览:本月:

      “直流”“过桥”“搭桥”——这些看似普通的词语,实则是电诈团伙为逃避公安机关资金监管所使用的黑话。它们背后隐藏着一个分工严密、流转迅速的洗钱链条。

      8月25日,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获悉,该局反诈中心经过缜密侦查,于近日成功破获一起为电信诈骗团伙提供现金提取及转移服务的案件,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扣涉案现金12.5万元,全案累计拦截、追回被骗资金27.5万元。

      今年8月5日,受害人陆女士到杏花岭分局反诈中心报案,称其在网络交友过程中被诱导参与所谓“投资”,先后被骗12万元。据陆女士描述,诈骗分子首先诱使其向指定账户转账2万元,随后以“搭桥”为名,要求她接收他人转账资金5万元,并连同自有资金10万元一并取现,分两次交付给专门“车手”。

      接到报案后,反诈中心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破工作。通过调取分析银行网点及周边监控视频,办案民警迅速锁定一辆川S牌照嫌疑车辆,并判断该车为诈骗团伙转移资金的作案工具。8月7日,办案民警发现该车再次出现在太原市内,随即部署警力实施跟踪布控。当日下午,犯罪嫌疑人赵某、张某在杏花岭区从另一名受害人处取得7.5万元现金,当二人准备离开之际,民警果断实施抓捕,将二人当场控制,查获涉案现金及作案车辆。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张某通过互联网与诈骗团伙取得联系,在明知这些现金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多次跨省市流窜协助提取、转移诈骗赃款。二人已在太原及周边地区作案10余起,涉及金额100余万元。目前,赵某、张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破获后,公安机关积极协同金融机构推进资金溯源与追赃挽损工作。经核实,陆女士在所谓“搭桥”过程中接收的两笔资金中,有10万元系受害人孙女士被骗资金。因处置及时,该笔资金尚未被转移,现已依法返还孙女士。截至目前,警方已为4名受害人追回损失27.5万元。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报记者李青

      短评

      切莫充当电诈“工具人”!

      在此类电诈洗钱链条中,犯罪分子为逃避监管,不断变换手法,逐渐从线上转账向线下现金交易演化,“车手”这一角色应运而生。所谓“直流”“过桥”“搭桥”,实则是诈骗团伙为规避银行风控和公安机关查控所设计的黑话体系。他们诱骗受害人直接取现或协助转移他人资金,不仅切断了资金追溯路径,更将部分受害人推向犯罪链条的末端。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跨省流窜、频繁作案,反映出电诈洗钱活动呈现组织化、跨区域特征。而现金交易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也为公安机关打击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值得关注的是,部分群众或因法治意识薄弱,或受利益驱使,在未意识到行为性质的情况下已成为犯罪“帮凶”。

      打击此类犯罪,不仅需警方强化线索研判和跨区域协作,亦需广大市民提高警惕,认清“取现移交”类要求的违法本质。只有切断洗钱通道,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电诈犯罪高发态势。

    来源:山西法治报
    责任编辑:宗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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