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大雨,一块沼气池,一份十年租约,让同村两个曾经关系密切的朋友对簿公堂。近日,平陆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张某将其房后空地承租给景某经营中药材加工生意,首个十年合同到期后,双方于2024年7月开始商谈续约。新合同约定景某需将张某房后的沼气池加高30cm,以防水患。然而,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大雨已至,张某认为雨水漫入沼气池影响了其房屋质量。此后,景某虽于2024年8月将沼气池加高,双方也于2025年6月正式签署合同,但纠纷的种子已然埋下。
2025年11月,原告张某以被告景某未及时加高沼气池导致房屋受损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其间,原告张某因与被告关于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两次锁住被告景某经营的中药材厂大门,严重影响被告景某经营,中药材部分损坏。被告景某亦提起诉讼,要求与原告解除合同、返还租金并支付合同违约金。
承办法官没有急于开展庭审,而是先行前往事发现场进行调查,深入了解案件实际情况。据了解,双方曾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关系恶化始于一起药材买卖产生的误会。法官敏锐地察觉到,双方表面争执合同履行与房屋损失,实则是为“争一口气”。进一步了解后还发现,被告在案涉承租地投资较大,原告也已经收取下一个十年租金,双方内心都希望合同能继续履行。
基于此,法官创造机会让双方充分发言,耐心倾听他们多年积累的委屈与不满。随后从法律角度分析案件利弊,分享类似案例的处理经验,向双方充分释法明理。在进行多轮沟通后,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原合同继续有效,双方均不再要求赔偿或者支付违约金,同时双方还对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细节问题进行了明确约定。调解结束后,两人多年的恩怨在此刻一笔勾销,被告景某也主动撤回了另一起关联案件的起诉。曾经反目的兄弟终于握手言和,十年的租赁合同得以继续履行,中药材加工厂也恢复了往日的生产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