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宣传 > 正文

    突出“主动”二字 借力“外脑”智库

    发布时间:2026-01-12 19:41:55    来源:山西法治报     浏览:本月:

      立法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为健全省市两级立法协作工作机制,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近日,晋中市司法局立足本地发展实际,聚焦高质量立法需求,正式出台《省市立法协作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省市协同开展立法工作划定“路线图”、明确“任务书”。

      这份立足晋中实际、紧扣发展需求的制度文件,不仅为省市两级立法协作搭建起“四梁八柱”,也标志着晋中市在构建科学民主、协同高效的立法工作格局上迈出坚实步伐,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织密协作“一张网”

      “法制统一、优势互补、共同参与、协同高效”,《办法》开篇便确立了立法协作的核心原则,以此为基石,晋中着力构建“省司法厅统筹指导、市局枢纽联动、资源共建共享”的立体化协作机制。

      作为协作枢纽,晋中市司法局肩负双重使命:对内,统筹协调各县(区、市)政府、市直部门、立法基地及基层联系点力量,凝聚起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立法合力;对外,主动加强与省司法厅的沟通对接,确保省市立法工作同频共振、无缝衔接。一套权责清晰、运转顺畅的制度机制,让省市立法协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找准发展“着力点”

      立法的生命力在于贴合实际、服务发展。《办法》突出“主动”二字,要求晋中市司法局紧盯省级立法动态和宏观政策导向,锚定晋中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精准梳理筛选具有共建潜力的立法项目。

      从年度立法协作项目清单的会商确定,到重大立法事项的请示汇报,晋中始终以“问题导向”谋划立法,对涉及全市发展大局、需要省级层面政策支持的关键领域,积极争取纳入省级立法计划或协作重点,通过“借力登高”破解制度性难题,让立法项目真正成为推动发展的“助推器”。

      架起民生“连心桥”

      立法为民,方得民心。为确保立法协作项目接地气、解民忧、显特色,《办法》将“深入调研”作为立法必经环节,要求晋中市司法局带着问题走进基层、走进群众。

      针对每一个立法协作项目,工作人员都要深入分析领域内的痛点堵点、晋中特色优势及制度需求,通过专题座谈、定向听证、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基层组织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从“闭门造车”到“开门问计”,从“纸上谈法”到“一线寻策”,每一条意见的梳理、每一次论证的开展,都让立法过程成为发扬民主、凝聚共识的过程,让立法成果满载民意温度。

      激活法治“新引擎”

      在具体操作层面,《办法》细化四大协同保障措施,推动省市立法协作从“纸上”落到“实处”。

      在省级立法项目中,晋中市司法局主动靠前,及时提供本地数据、典型案例,配合开展实地调研,为省级立法提供鲜活的基层实践支撑;在市级立法项目里,积极邀请省司法厅业务骨干、省级立法专家提前介入,参与草案起草、审查修改,借“外脑”提升立法的规范性与科学性。同时,建立健全意见反馈与问题协商机制,对省司法厅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草案,高效研究论证、按时反馈;对市级草案中涉及省级权限交叉、衔接不畅的问题,及时请示沟通、共商解决方案。

      此外,晋中市司法局还充分发挥行政立法基地智库作用,鼓励其参与协作项目研究,并积极向省级立法专家库推荐本地专业人才,推动立法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

      立法兴则事业兴,法治强则发展强。晋中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晋中市司法局将以《省市立法协作机制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为抓手,持续优化协作流程、丰富协作形式,推动省市立法资源高效协同、优势互补、效能叠加,以高质量立法引领发展、护航民生,为晋中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来源:山西法治报
    责任编辑:宗何
    东北法制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本网刊发部分内容摘录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无意之中侵占了您的版权,请邮件告知删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 京ICP备2021020994号-15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