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总台央视记者在河北三河燕郊采访爆燃事故遇阻,三名记者在500米警戒线外遭十几个当地身着警服和便服的人员粗暴阻拦、推搡。对此,中国记协微信公众号以“正当采访是记者的权利”为题,郑重发出“三问”:“记者应该进行采访吗?”“记者是添乱吗?”“一纸通稿真能代替现场报道吗?”3月14日,三河市政府官网发出一则通报,承认“方式方法粗暴简单”,并“深感自责,表达歉意”。但同时也表示,当时是对媒体记者进行“强行劝离”,目的也是为了“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不得不说,在这起由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引发的阻挠媒体记者正当采访事件中,三河市官方的危机应对舆情处置全过程都是败笔,是不及格的,这也是一种“次生灾害”。
粗暴对待媒体记者,抗拒正当舆论监督,把媒体当成对立面,把记者采访报道事故真相看作是“找茬”“添乱”,其背后的逻辑思维大抵是不想让记者披露真相,不想让公众知道真相。再往深一层说,恐怕是害怕真相曝光后,牵扯出某些见不得光的人和事,以及更深层次的问题。瞒天过海,推卸责任,甚至上下其手,把事故变“故事”,把“丧事”变“喜事”,这样的事我们见得还少吗?
事故发生后,动辄以种种理由把媒体记者拒之门外,筑“信息茧房”,搞“暗箱操作”,这其实是一种再拙劣不过的“驼鸟政策”。在资讯如此发达的网络时代,纵然一时瞒得了真相,也难以屏蔽公众耳目,搞不好就会谣言满天飞,搞得人心惶惶、乱象丛生,甚至给彻底厘清事故责任、消除事故隐患增添人为障碍。这和坐在树上锯树是一个道理。
正所谓“真相挡不住,抬头见青天”。从以往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处置类似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看,害怕真相大白于天下,不是愚蠢,就是有鬼。掩盖真相,只会让真相暴露得更快、更彻底。
任何一起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都是由众多事故隐患积聚而成。据3月14日下午事故调查组专家组组长透露的信息,此次事故系输送中的管道泄漏导致。为何会泄漏,为何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目前尚在调查,但这背后绝不可能没有问题,多半还不是小问题。面对这样一起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公众有权利了解更多信息、知道事实真相。对于公共事务的知情权,本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这不是一则经过加工过滤的“通稿”所能代替的。记者用专业的镜头和文字记录灾情实况、救援经过,可以最大程度回应民众关切,制止谣言传播。这既是正当履行媒体的职责,也是依法满足公众的权利,目击式的现场报道、建设性的舆论监督,是帮忙而非“添乱”,是补台而非“拆台”。三河市相关部门及人员此前对央视记者正当合法的采访报道横加粗暴干涉,既无礼又无理,恐有滥用公权力、压制主流舆论之嫌。
事后三河市官方通报中以防止次生灾害、保护生命安全为由的所谓解释,则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其致歉也难言真诚。试问,在这起事件中,记者请求过当地政府提供“人身保护”了吗?且不论通报中给出的理由是否属实,有否科学依据,至少从现场画面看,反倒是记者的人身安全受到了现场相关人员的威胁;他们一再请求给予维护的采访报道权,也遭到了无理剥夺。把驱赶、阻挠记者采访,说成是“保护记者人身安全”,未免太过牵强。
记者有权利到达事故现场,有义务了解新闻真相。这是媒体记者对党的新闻事业的忠诚履职,也是对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高度负责。记者职业本就是为风险危难而生,只要凭合法证件,没有去不了的地方、到不了的现场。哪怕是地震灾区、战乱地区,高危的职业风险也阻挡不了记者抵达现场寻求真相的坚定脚步。三河官方抛出的“保护性阻止采访”,充斥着可笑的逻辑,显示出权力的傲慢。一纸致歉声明,更像是为自己的错误行径洗地。
3月14日,河北省委召开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专题会议,强调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健全与媒体沟通联系机制,支持和保障媒体记者正当采访。与记者为友,还事故真相,报实情,不遮丑,这理应成为公权力机关的共识。公众有理由要求三河官方以谦卑之心拿出务实行动。
来源:浙江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