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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力预防涉酒交通事故发生

    发布时间:2024-11-18 20:16:26    来源:韶关日报     浏览:本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各县(市、区)交警大队深入酒吧、食肆、夜宵档、美食街等涉酒场所开展劝阻酒驾宣传行动。

      各地宣传民警前往人员密集的餐饮场所,通过向食客、餐饮经营者、汽车司机派发宣传单、进行警示教育、以案释法等,不断引导群众树立和增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交通安全意识。活动累计走访涉酒场所300余家,派发劝阻酒驾宣传单共计6500余份。

      群众纷纷表示:“与交警交流之后,深刻意识到酒驾行为的危害,会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行为准则,今后也会对身边的家人和朋友进行宣传,或许一句善意的提醒,就能防止一场事故的发生,避免酿成无可挽回的悲剧。”

      此次宣传行动,通过有针对性地普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害以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起到精准预防和警示作用,活动受到在场群众的广泛好评。下一步,韶关交警将持续开展劝阻酒驾宣传行动,继续深入走进千家万户,不断加强普法、释法宣传,营造全民自觉抵制酒后驾车的良好社会氛围。

      韶关交警提醒,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此时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同时,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

      韶关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韶关日报
    责任编辑:宗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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