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帮我们讨回了工资!”近日,多名农民工代表将写有“公正执法、维护正义”的锦旗送至襄垣县人民检察院,紧握承办检察官的手激动致谢。历经三四个月,该院通过先期履行、不批准逮捕等多种措施,为91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186万余元工资。
2024年年底,襄垣县检察院受理孟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某公司项目负责人孟某某拖欠91名农民工工资186万余元,农民工多次讨要无果,经人社部门责令支付仍未履行,公安机关立案后移送检察院提请逮捕。
“工资关乎每个家庭生计,不能让农民工既流汗又流泪。”承办检察官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思路,在批捕阶段双线发力,一方面联系孟某某家属、律师释法说理,阐明主动付薪对强制措施的影响,动员家属先期还款;另一方面沟通农民工代表,稳定工人情绪。在检察官努力下,孟某某家属先行支付30万元,该院对孟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为后续追薪铺路。
起诉阶段,检察官持续督促孟某某通过借款、变卖资产等方式筹钱,并建议其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工程款纠纷。最终,孟某某全额结清186万余元欠薪,91名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案件依法作不起诉处理。
此案中,襄垣县检察院既为农民工追回欠薪,又对孟某某宽缓处理,化解劳资矛盾,实现“双向保护”。这既是该院践行“检察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