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你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在由新丰法院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拆!”日前,新丰法院组织集中执行活动,出动干警30余人,邀请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联合马头镇政府、派出所等相关人员,顺利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甲某在通往乙某家门前道路上堆放石头、木头等杂物,妨害乙某出行,经法院审理,判决甲某清除堆放于乙某房屋至村主干道道路上的石头、木材等杂物,保持道路畅通。判决生效后,甲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3年11月,经法院强制执行,予以清除。但2024年6月,甲某又在原地新建其他杂物。新丰法院依法恢复执行,向甲某发出执行通知,并张贴公告,要求其于11月8日前清除干净,但甲某仍未履行。法院依法决定强制清除。
当天,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迅速对执行现场进行清场警戒,劝离无关人员。执行法官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绍案件情况,并按判决内容宣布强制执行。经挖掘机现场作业,道路上的杂物迅速清理完毕,道路通畅,一起执行难案圆满解决。
本次强制执行活动,邀请新丰县人大代表2名、新丰县政协委员2名现场监督见证执行,马头镇党委政府、派出所派员到场协助并见证执行,执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执行工作的规范、公开、透明,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