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违法人员利用网络的虚拟性,编造谎言、设下诱饵引人踏入陷阱。
近日,津南区检察院办理了几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因轻信网友造成财产损失。
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间,高某某在互联网上发布“同城交友”“美女交友”虚假信息,诱使被害人添加其为好友。双方通过及时通讯软件取得联系后,高某某利用“话术”获取信任,以缴纳“入群费”“介绍费”等虚假理由,对被害人实施连环诈骗。截至案发,高某某共骗取4名被害人钱款19万余元。津南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高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2023年8月至9月,郑某某抓住部分人渴望拓展社交圈的心理,在网上以“线下交友”为噱头,编造个人信息,吸引被害人主动添加好友,在与被害人建立初步联系后,郑某某以种种理由向被害人索取钱财。一个多月内,郑某某骗取两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0000余元。津南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郑某某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