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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守护农民“命根子”

    发布时间:2023-12-15 07:13:02    来源:山西法制报     浏览:本月:

      “土地是农民的根,解决好农民的土地问题,就是为群众办实事。”中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也是案件承办员额检察官马宇峰这样说。

      近年来,中阳县检察院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通过办理首起涉农土地确权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对类案办理起到了积极的借鉴作用。

      今年,王某某等5人因中阳县人民政府2018年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旧土地证登记的地块、亩数、四至不一致多次上访反映无果,向中阳县检察院申请监督。案件受理后,办案组成员多次进村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并询问了当时参与土地确权登记的相关人员,通过实地查看和资料佐证,确定王某某等人土地证存在漏登、错登情况,考虑到此行为影响到王某某等人的切身利益,遂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

      为进一步提升办理质效,11月30日,中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王某某等5人土地确权登记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检察建议督促落实会,会议由马宇峰主持,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参加,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县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阳县检察院、农业农村局就土地确权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并宣读了《检察建议书》。与会人员就土地确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承办员额检察官强调,土地问题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建议各责任单位尽快落实,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生活的最基本保障,是农村稳定的基础。据悉,中阳县检察院将继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继续加强与各行政机关和乡村两级的沟通配合,共同推动土地确权问题的解决,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山西法制报
    责任编辑: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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