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偶尔因急事短时间赊账应急,这种要求也能理解。然而,正是有人利用了这种邻里间相互信任的心理,以“短时间赊账”为借口进行诈骗。
2024年12月上旬至2025年2月中旬,被告人何某向街道里巷的小超市虚构自己住在附近,近日筹办丧事需要订购大量香烟,办完丧事后统一结账的事实,在本市多个地区多次作案共计17起,骗得被害人各类香烟,变卖后用于挥霍。经认定,被骗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16445元。东丽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刑罚。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不属于自己的财物,事后不仅需如数赔偿他人,还将面临刑事处罚。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无论是涉及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的“大诈骗”,还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小骗局”,都需提高警惕!切勿因交易金额小而大意,坚守“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生意原则,擦亮双眼,确保财源广进,不受欺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