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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一审宣判:主犯获无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引发社会深度反思

    发布时间:2025-02-20 14:28:48    来源:东北法制网     浏览:本月:

      2025年2月20日综合报道

      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举国震惊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三名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因合谋杀害同班同学王某某(遇害时年仅13周岁)并实施埋尸行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二年以及接受专门矫治教育。这一案件不仅在社会上掀起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量刑的热烈讨论,更促使全社会对法律、教育以及社会责任展开深度反思。

      案件回顾:精心策划的残忍杀戮与埋尸恶行

      2024年3月10日,张某某和李某(均为13周岁),因与同学王某某存在矛盾,经过多次秘密谋划,以“平分钱财”为诱饵,将王某某骗至废弃蔬菜大棚。张某某提前挖好坑并准备好作案工具,在现场持铁锹残忍地实施了杀害行为,李某则在一旁协助控制被害人。事后,二人瓜分了王某某微信账户中的钱财,并指使马某某(13周岁)砸毁手机卡以销毁证据。被害人遗体被掩埋在大棚内,直到马某某主动交代埋尸地点,这起案件才得以侦破。

      审判结果:严厉惩处与教育矫治并行

      法院经审理判定,张某某作为主犯,不仅提议犯罪、组织策划,还亲自实施杀人行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参与预谋和犯罪实施,获刑十二年;马某某虽未直接参与行凶,但知情不报并协助销毁证据,由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不过需接受专门矫治教育。

      此次判决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等严重罪行且情节恶劣的,经最高检核准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强调,该判决充分体现了“宽容不纵容”的原则,在严厉惩处恶性犯罪的同时,也为未成年犯保留了教育矫治的机会。

      社会争议:量刑轻重引热议

      判决公布后,舆论呈现两极分化。部分网友认为主犯张某某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理应判处死刑 ,然而现行法律明确禁止对未成年人适用死刑,无期徒刑已是最高量刑。此外,马某某未被刑事处罚也引发诸多质疑,公众担心这会让其“零代价”逃脱,进而削弱法律的威慑力。

      法律专家则指出,此案是我国未成年人司法进程中的重要标志。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挺表示,案件处理严格遵循“宽严相济”原则,既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又充分考虑对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完全符合国际公约对儿童权利的保护要求。

      深层反思:探寻犯罪根源,共担社会责任

      这起案件背后,反映出未成年人犯罪的复杂成因。邯郸市司法机关在判决后提出司法建议,呼吁大力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家庭监护机制,并推动学校与社区紧密联动,共同预防暴力事件的发生。

      网友们也纷纷聚焦法律与教育的平衡问题:“法律不能仅仅依赖严惩,更要从源头上阻断犯罪的诱因。”有评论指出,部分未成年人因家庭监管缺失、社会不良影响或心理问题而走向极端,这需要社会各方协同合作,构建起全方位的预防网络。

      结语:正义彰显,警钟长鸣

      邯郸案件的判决虽已落下帷幕,但其引发的社会讨论仍在持续发酵。如何在惩治犯罪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之间找到精准的平衡点,依旧是法律界和全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正如网友所说:“正义不会因年龄而打折,教育必须为未来保驾护航。”

      (李妞妞 报道)

    来源:东北法制网
    责任编辑:宗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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