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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时在线 处处奔赴 事事较真

    发布时间:2025-11-12 16:55:18    来源:山西法治报     浏览:本月:

      从地铁站的紧急出警,到400公里外建筑工地的依法查封;从130余万元的执行标的额,到涉及民生的邻里纠纷,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始终以“时时在线、处处奔赴、事事较真”的工作劲头,努力兑现着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执行110”出警

      快结交叉执行案

      “申请执行人在体育馆地铁站发现被执行人,请立即出警!”10月16日16时,“执行110”报警电话骤然响起!申请执行人田某与被执行人宋某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案于2024年进入交叉执行程序,并于2025年6月移送至杏花岭区法院。由于查找不到宋某,执行工作陷入“僵局”,这通报警电话,让案件执行迎来转机。

      接警后,该院执行干警迅速出警。20分钟后,宋某被带回法院。执行干警一边安抚田某的情绪,一边向宋某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其若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执行强制措施……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疏导下,宋某当场联系家人转账还款,当天18时许,田某收到了拖欠已久的8000余元欠款,案件全部执结。田某高兴地说:“没想到,一天之内就把我的钱追回来了……”

      400余公里奔赴

      异地查封促执行

      在申请执行人原某与被执行人高某买卖合同执行案中,原某向法院提供线索:高某可供执行的财产位于400余公里外的平陆县。

      收到线索后,杏花岭区法院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一路经高速、转乡道,绕行施工路段,历经近5小时,最终在平陆县张店镇某工地依法查封了高某的3辆车。强制措施的“刚性”,有效加快了履行进程。一个月后,高某主动来电表示:“钱已凑齐,工程急需用车,请尽快解封。”

      6月20日,执行干警再次驱车前往车辆保管地,依法解除查封措施。同日,85万元案款全部汇入原某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依法查封待售商品

      一次性执结130余万元

      在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北京某商贸公司买卖合同执行案中,杏花岭区法院执行干警于4月10日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前往被执行人位于北京银泰中心的店铺,发现店内待售的某品牌手表若干,遂依法在137万余元执行标的额范围内,查封5块待售手表。

      由于李某当时未在场,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告知其查封的物品原地封存,暂由被执行人保管,并明确告知不得擅自处置,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后,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沟通。

      10月10日,李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来到法院,一次性向张某支付全部案款。

      法律威慑+善意劝导

      妥善解决邻里纠纷

      原告薛甲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及薛乙,因相邻关系纠纷诉至杏花岭法院。法院判决,薛乙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配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薛甲家中过道顶的防水层进行维修。判决生效后,薛乙拒不履行配合义务,薛甲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经执行干警做工作,薛乙仍拒不配合,称该房屋在交付前就曾因漏水维修,此次纠纷再度发生,对其生活造成极大困扰,坚持要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先赔偿,后维修”。

      法官向被执行人薛乙释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等严重后果。同时,从邻里关系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告知薛乙长期漏水不仅影响楼下住户,也可能损害房屋结构、降低自身房产价值。法官建议,如薛乙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确有赔偿诉求,可依法另案主张,而非以拒不履行对抗执行。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官则明确其虽负协助维修义务,但漏水根源在于工程质量问题,建议其适当补偿薛乙;同时要求该公司委托专业团队出具维修方案,施工中尽量减少对薛乙生活造成的影响。

      在薛乙仍犹豫不决时,法院依法向其发出责令限期履行通知书,明确告知其若继续拒不履行,将采取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在法律威慑与执行法官的善意劝导下,薛乙最终同意先行配合维修,赔偿问题另行协商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9月10日,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薛乙主动打开房门,维修人员顺利入场施工。这起漏水纠纷终于得到实质性解决。

    来源:山西法治报
    责任编辑:宗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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